在美国新奥尔良参加会议,会议中心附近没有什么餐馆,只有众多旅馆。我住的Embassy Suite旅馆旁边是一家CASINO赌场。
今天独自一人,不想走远路去晚餐,于是来到赌场里的自助餐厅用餐,享受丰盛的食物的同时,看着旁边的一台台叮叮作响的老虎吃角子机,心里有一分钟的时间里想着:既然来了,等会是不是要试试这资本主义自由世界的自由。但思绪一起,很快就被我放弃了,用餐后回到了旅馆的房间。
有许多的事在世人看来很平常也无所谓,但我们,尤其是作为一个基督徒的人,必须避免不做。这样,就仿佛是自己给自己增加了很多限制,失去了很多自由,值得吗?
自由又是个什么东东?
一般意义上,自由就是在行动上的一切释放:自由应该是不被受捆绑,不被约束。自由应该是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,别人都不应该干涉和妨碍;自由也是在心理上的不受压制:我们每个人可凭着自己一颗清白的良心行事为人,随时去达成我们个人所要求完成的目的。只要我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不妨碍人,不得罪和阻挡了别人,我们拥有的自由意志和权利,就不应该受别人的限制,就应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。
但是,仔细看来,以上的思想,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由,是自作主张的自由。
这种自主,虽然在表面上包含了自由意志的理论,但实际上是仍是心理上的一种自我中心。我们对自我都非常关心,都不愿受伤害。我们也希望这自我的发展能被我们提高到一个地位,使我们能感受到安全,被尊重;直到甚至有时还认为我们的自由意志,还可以达到一种可以完全开放且绝对自由的地步,一种自由自在的境界。
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由是自主,是自私,而不是自由。
“世人都犯了罪,亏欠了神的荣耀”。而我们的自我,因为有罪进入里面,所以已经失去了那种纯洁崇高的能力,渗透了为自己着想的私意。
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,既脱离了罪的力量,就有主的生命在他里面,使他能自由生长至成熟。(林后三:17;罗八五:1)保罗說,“基督释放了我們,叫我们得以自由,所以要站立得稳,不要再被奴仆的軛挾制。”
因此我们真正的自由应该是:我们不做违反神的心意和真理的事情;我们能得胜罪恶,有自由来选择不犯罪,有自由来靠神的能力来拒绝不蒙神喜悦的事;我们能降卑自己顺服在神的面前服侍神,也在众人面前服侍人,肯放弃自己的利益而为别人着想;我们不放纵情欲,不为了占有而是为了付出;最终,我们的目的是要服侍人荣耀神。
康德 (kent) 說:「自由是我不要做什就能够不做什么」,這才是真正的自由。
想一想,我们在工作中,生活中,以及在做人和爱人的过程中,是不是能这样体现“自由是可以选择不做什么”的涵义?
想起了那句“爱是我的,自由是你的”的话,很喜欢。
“我希望
每一个时刻
都像彩色蜡笔那样美丽
我希望
能在心爱的白纸上画画
画出笨拙的自由
画下一只永远不会
流泪的眼睛
一片天空
一片属于天空的羽毛和树叶
一个淡绿的夜晚和苹果”
而可以选择不做什么的自由,也许就是顾城的这首诗里写的那种“笨拙的自由”?